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内蒙古再次明令禁止各地炒作中高考成绩,严禁各地教育系统和学校宣传“高考状元”“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更不能为有关炒作提供任何考试成绩信息。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中高考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的管理,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和名次信息,严禁以中高考成绩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喜报、贺信;严禁在校外和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严禁炒作“高考状元”“中考状元”和中高考升学率、录取率。
另外,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各旗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等高考、中考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得在报刊、网站、校内宣传栏、微信自媒体等媒体宣传本地区、本学校中高考成绩升学率信息,不得组织“状元”报告会、访谈会,不得以“状元”毕业学校及其教师的名义组织宣传活动。
与此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禁单纯以高考、中考成绩为依据对各旗县(市、区)、学校和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
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将严厉查处违规宣传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擅自向社会、媒体(包括自媒体)和个人公布、提供考生中高考成绩和名次的,以中高考成绩对考生、学校等进行排队的,宣传炒作中高考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状元”等违反招生工作宣传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内蒙古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教育管理,不在自媒体上制作、发布有关考试成绩信息,坚决刹住炒作“高考状元”“中考状元”“高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