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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信托不动产信托登记业务实现双模式首单突破
2025-08-26 2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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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厦门国际信托完成国内首单信托存续期追加交付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转移登记,并于同日正式设立国内首单双委托人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实现了不动产信托登记业务的双模式首单突破,为国内不动产信托登记、”以房养老”信托及特殊需要信托的发展贡献了特色鲜明的“厦门实践”。

先试先行

快速落地我市首批不动产信托登记业务

2025年7月,《厦门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正式印发,为厦门市不动产信托登记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与操作指引。《试点方案》设计了七大登记事由,分类型梳理登记流程,并且首创性地规定将资产服务信托的委托人及受益人记入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让信托各方的权利义务通过不动产登记形成公示效力。

《试点方案》发布以来,厦门国际信托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举办多场业务交流活动,宣传不动产信托的功能优势,深入沟通新老客户需求。在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委金融办、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指导及中信登公司的支持下,快速落地厦门市首批不动产信托登记业务,并一举实现该业务的双模式首单突破,展现了以金融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国有金融机构担当。

实践创新①

追加交付房产  解决特需家庭多元化需求

“厦门信托-同晖一号特需信托”实现了国内首单信托存续期追加交付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全新尝试。该信托成立于2023年,是特需家庭夫妻为保障未来养老及照料身心障碍孩子而设立。在项目成立之初,委托人就有将房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意向,但由于当时缺乏不动产信托登记的政策依据而未能实现。

本次厦门市《试点方案》创新了登记事由,明确在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可将厦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追加交付信托财产。这一创新举措使得该信托委托人得以将名下房产追加装入信托,不仅为特需子女筑起财产防火墙,防范因认知不足、能力缺陷导致的财产侵占风险,也为委托人自身养老和子女照料开支提供了可持续的房屋租金支持,让信托的“刚性机制”和亲情的“柔性关怀”深度融合。

厦门国际信托国内首单信托存续期追加交付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完成不动产信托登记实践创新②双委托人模式  以夫妻共有房产养老抚幼

“厦门信托-幸福安享1号家庭服务信托”作为国内首单双委托人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以夫妻双方名下位于厦门市的共有房产作为信托财产,一方面通过对房产出租以获取稳定收益,用于补充委托人长辈的养老金,另一方面约定在孩子成年并满足一定条件后向其定向分配房产,既保障了老年人可安享晚年生活,又实现了家产的有序传承,以信托机制凝聚敬老爱幼的家庭共识。同时,该项目引入财产保险保障,由中国人寿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为信托房产提供保险服务,为信托财产的安全保驾护航。

该信托通过定制化设计,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信托在集合委托人家庭意志、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执行等方面的功能优势,精准服务于委托人家庭赡养老人、传承家产及管理财富的多层次需求。

厦门国际信托国内首单双委托人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完成不动产信托登记

坚守信托本源 惠民实践谱新篇

厦门市通过“制度创新+场景落地”的先行先试,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福祉。厦门国际信托双首单不动产信托登记业务的落地,不仅是地方实践的差异化探索,也为国内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完善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展示了厦门国际信托在养老、特需等金融领域的创新成果,体现了信托机制在服务社会治理及民生需求方面的功能优势。

作为金圆集团旗下重要业务板块,未来,厦门国际信托将持续践行国有金融机构的使命,进一步深化信托机制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融合,不断探索适配资产盘活、养老助老、特殊需要、家庭服务等关系社会民生福祉场景的信托服务模式,为服务政府社会治理、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贡献信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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